
8月29日下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常纪文应邀来校,为法学专业师生作了题为“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的报告。
常纪文教授是新中国第一位环境资源法学博士后,对生态文明和环境资源有着深刻领会和独特见解。报告中,常纪文以生态文明的内涵和法制轨迹,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及新环保法的亮点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中国生态文明现状,指出现今中国生态文明的严峻性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常纪文例举了中国土地沙漠化、贝加尔湖污染、温室效应、水土流失等生态恶化的例子,深刻论证了环保法的局限性问题。常纪文还紧密结合自己近年来在环保法方面的研究成果,运用法理知识深刻剖析当今环保法的不足以及如何进行环保法的修改,并就国内外情况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整场报告中,常教授以幽默风趣的语言、独辟蹊径的论据、条理清晰的分析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赢得了现场观众的热烈掌声。
常纪文还向师生发出了“要严格执法”的呼吁,引发了大家的深思。2013级法学一班的王艺潼说:“常教授提出的生态问题不仅是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关注与思考,更强调了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有的品格及肩负的社会责任。”